一、居留五年,每年居住183天以上;符合下條件之一: (1) 公司近一年或近三年平均營業額需達到300萬元台幣。 (2) 公司近一年或近三年平均營業費用達100萬元台幣。 (3) 公司聘雇全職台籍員工三人。
二、定居入籍程序 (1).外國人:永久居留-->歸化入籍-->無戶籍國民護照-->中華民國居留證-->定居 -->取得放棄原國國籍證明-->國民身分證-->中華民國護照 (2)港澳人士:在台「營生計劃書」-->定居-->身分證-->護照
港澳人士:定居、依親,需附「財力及能力」證明,即編寫在台「營生計畫」--下載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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